家庭法律-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是否有人居住的或者有他们的住所在阿联酋的关键是在确定管辖权的离婚诉讼程序。 作为一个非穆斯林,个人可能会文件和离婚的根据其本国法律,或者他们可能会选择离婚的根据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公民的程序。 一个穆斯林男人不需提供的理由离婚。 离婚理由是受个人地位法》。 它们的范围可以从未支付嫁妆、精神能力丧失、非维护身体或精神虐待、遗弃或通奸。 是的。 有一个强制性的和解进程,必须参加了在法院由两个缔约方。 一个友好的离婚必须解决,并缔结一项和解协议,执行由法官。 离婚进程要求开的一个文件在上法庭。 强制性和解进程的开始,双方都必须参加公开讨论他们的问题和机会解决它们。 此后,缔约方希望追求一个友好的离婚过程中可以得出结论,在一个星期内通过执行一项和解协议由法官获得的离婚证书。 一个有争议的离婚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最多十二个月,有时甚至更长的时间。 没有任何法律关于分配的资产,如下所述分列的婚姻。 这一首要原则是,每个缔约方保留了资产在它们各自的名称。 婚姻合同可以被废止它违反了公共政策或伊斯兰教法。 《个人地位法》提供了 在哪些情况下无效可能发生。 阿联酋的法院将不再与的情况下,事实证明,诉讼程序结束时提出了一判决在另一个国家。 法庭将留的诉讼程序,立即生效,除非在违反阿联酋的法律或公共政策。 财务维护令在尊重儿童广泛使用根据阿联酋的法律。 儿童支持涵盖所有费用和确定对财务状况的父亲,限于第三十他收入。 阿联酋个人地位法适用,并维护量获得可以有所不同。 一个丈夫没有权要求配偶赡养费反对妻子。 的类型,以便法院可以使有限的财务维护对儿童和配偶的支持,妻子在为期三个月的等待期如下离婚。 妇女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丈夫未能为她提供维护和精神损失为由离婚。 它是 可允许在个人地位法》对于个人申请自己的国家法律和请愿法院。 其中一个丈夫和妻子都有不同国籍的阿联酋法律规定的法律的丈夫应得到维护。 法律的缔约方未能解决的一个方面的离婚程序,法院将行使其酌处权对适用于阿联酋的法律。 信任是公认的。 然而,阿联酋是一个民法管辖范围,不承认这一概念的共同法律的信任,除非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迪拜)自由贸易区。 法院将按照判决根据外国法律或阿联酋的法律。 任何财政援助应当符合阿联酋的公共政策。 婚姻协议不是一个广泛公认的概念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然而,规定了婚前协定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适用的国家法律的单独承认它作为一个有效的合同,并不冲突,阿联酋的法律。 一个婚后协议的拟定 来保护一个人的资产是不可执行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法院将不执行这一协定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前协议是可执行的上下文中的离婚诉讼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他们不会被认为是独立的。 未婚夫妇和同居者,其并不承认在阿联酋的法律。 因此,同居者,其和民间合作伙伴权利的房地产或其他资产不受法律保护。 儿童维护包括所有类型的费用照顾一个孩子。 有许多因素的考虑包括住房、食品、衣服、就学、医疗费用、家庭帮助和航班的机票。 父亲完全是负责维护这些规定如下离婚。 儿童抚养费的计算是按照父亲的财富和限于第三十其收入从前一年的薪水。 父亲负责抚养子女的,直到全时教育完成了对男孩和女孩结婚或 直到子女年满二十一岁。 一个孩子可以要求对父亲的教育费用,作为父亲是负责维护至少直至该儿童已经完成他们的教育。 没有概念共同的父母责任在平等的条件下,伊斯兰教法。 法庭将遵循的原则的作用,在儿童最大利益的根据与个人地位法》。 母亲被认为是监护人的儿童和因为具有监护权,而父亲是监护人和资金提供者。 法院将以一位母亲保留监护权的儿童,同时监督下的父亲。 一个父亲可以申请监护权其中一位母亲不适合照顾孩子的原因,忽视或精神错乱。 法院将考虑任何困难的父亲为来访的儿童。 父亲的探视权利受到保护下的个人地位法》。 孩子的父亲将不会限制在 移民在阿联酋境内,并将能够旅行以外的国家。 然而,母亲的儿童将经常提供一种'不反对字母'父亲给的移民如果她希望的旅行外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这是由于事实上的母亲不会有监护权,其中包括决定对孩子是否能够行之外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旅行禁令可以放在孩子的护照的父亲,如果有真正的恐惧的母亲绑架的儿童,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没有父亲的同意。 它是困难的妻子的地方旅行禁令的孩子的护照以阻止爸爸旅游的儿童。 阿联酋是未签署《海牙公约》。 然而,阿联酋有其自己的规则对于绑架情况下,通常称为一个旅行禁令。 那里有恐惧的绑架父母之一,它成功建立法院,法官有权实施旅行禁令的孩子。 法 处理家庭法律和儿童行为的个人地位法》有二十八个,年。 伊斯兰教法还强调,重要的儿童和他们的福利。 为加强这一原则在年的联酋颁布了一项新法律,联邦法律的三个年关于儿童权利,也称为的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儿童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