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分析民间社会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在阿拉伯国家

在过去的十年中,民间社会组织在阿拉伯地区已经取得了显着的改进,在性能和能力要求改变关于某些问题。 然而,这种改善中和通过改进能力的当局包含民间社会的声音并剥夺其组织的人力能力有必要为他们的生存,通过任命他们的领导人和活动家的部长、行政和外交职位,从而劝阻他们声称一体化的民间社会需要进入公共政策。 为了使 项建议,旨在改善这些组织并加强其作用,影响决策过程中,进行具有进行这种比较分析民间社会参与的公共政策选择的阿拉伯国家。 比较分析是基于个案研究,在四个成员国,即约旦、黎巴嫩、巴勒斯坦和也门。 案例研究所涵盖的活动进行民间社会组织及其工作模式在组织宣传活动和需求驱动的抗议活动,并在实现具体成果,在影响公共政策,目的是分析他们有能力参与公共政策和在决策过程。 分析的结论是,民间社会组织需要着重于建设机构能力,加强他们的知识工具,提高他们的能力进行谈判和找到替代品,并且还需要移动前从 监测和分析,以需求驱动的行动和压力,用于进步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