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中加拿大

在加拿大,规则的民事诉讼程序给予 分别由每个管辖权、联邦和省。 九个省和三个地区加拿大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 一个省,魁北克,受到民事法律。 在所有省份和领土,有一个劣等和高级法院。 对某些事项的管辖权在于在一审时,与加拿大联邦法院的。 在所有情况下,最终上诉法院是最高法院的加拿大。 安大略省的民事诉讼程序为受其规则的民事程序。 其声明的目的是确保公正、最迅速和最昂贵的测定的每一个公民继续在其优点的。 安大略省规则的民事诉讼程序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通过了马尼托巴省、爱德华王子岛和西北地区。 需要引证魁北克省是加拿大唯一的民法管辖权。 因此,它的规则的民事诉讼程序不同于其他国家。 年,魁北克省推出了一系列修改其民事法律,它排除了 声明的要求。 相反,所有的行动带来的种方式的运动。 法院还可以行使固有的管辖权来控制他们自己的进程,但有固有的管辖权不可行使,以与冲突规约或规则。 因此,如果一个过程已设想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的法院没有权力改变或免除遵守这一进程。 该指出的例外的要求遵守《民事诉讼是,该规则本身通常包含一项规则允许法院以仅在哪里以及如有必要在司法利益,免除遵守任何规则在任何时间。 责任在于缔约方寻求免除遵守规则证明其是在司法利益的。 替代争端解决诉讼和行政法律诉讼程序既往往具有相对简单的程序规则,在较高的正式程序,看到在联邦和省级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