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律实体作为强制措施

形成和发展的市场经济,伴随各种各样,有时相互矛盾的进程框架内的当前立法。 实践表明,破产的法律实体发生于各种原因。 在一般情况下,这一程序是受特殊法律在破产(破产)的'。 在其原始形式,这项法律的目的是确保更快速的输血的首都到 这些活动领域,正在开发更多的动态。 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清除的企业从市场,谁都不能够履行自己的义务中所需要的数额。 因此,他们可以这么说,并没有妨碍加强合作伙伴提供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 管理薄弱和不准确的行动在进行的业务可以导致任何企业进入一个可悲的状态。 我必须说,这不是一个法律术语。 破产的法律实体作为一个机构包含在相当具体的情况。 如果该公司几乎不敷出,这不是一个借口启动它。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内企业无法履行其义务,其中一个感兴趣的人可以要求其清理结束工作。 这样的一个人可以是一个国家。 这成为可能时,税收和强制性支付公共资金不是由于三个月或更多。 例如,一个养恤基金可以发起这个 过程。 破产的法律实体仅可在仲裁决定的法院。 这是该法院适当的声明应被发送。 经常发生的情况,并从而使公司不能够托托付清供应商的原材料和组件。 在这种情况下,该机构为启动破产或破产情况下,看起来类似。 感兴趣的人适用的仲裁法庭,它可以使一个适当的决定。 而这决不能是什么原告愿意接收的。 之后,法院已审查了该申请,一个观察的程序是引入企业。 法院监督的情况下,在企业。 实践表明,很多企业在这种国家有债务为其仍然可以付清。 但是,如果外部状况不改善的情况,然后决定的同一法院指定一名破产管理人。 他的工作就是满足需求的债权人。 他组织的估值 和出售的财产的企业为了支付收到的资金与所有债权人。 当然,这样的清算债务并不允许完全满足要求的债权人。 事实是,所有的酒店,你可以出售,而平衡资金帐户是远远不足以接近的所有义务的企业。 定性同样的情况发生时,是清算与债务。 有许多具体的例子。 企业家需要一个大的信贷和购买时尚头这笔钱。 然而,在一个短时间的方式变化,而消费者停止购买了这些礼服。 一切,这种货物无法销售,即使在购买价格。 好吧,如果破产管理成功得到十的费用。 装置,以及债权人将收到关于相同的分享要求。 因此,破产法律实体或个人企业家并不总是允许债权人返回他们的金融资产。 它的 从此,这是必要的,发放贷款更准确,并考虑到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公司。